一直找不到归属的张爱玲作品的版权问题,最近因为哈尔滨出版社的一纸声明在出版界引起反响,有人对哈尔滨出版社自称拥有了张爱玲作品版权一事提出了质疑。张爱玲作品的版权到底是被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授权给了哈尔滨出版社,还是已提前进入公共领域,或是另有所属呢?这个沉寂多年的问题再次引起了版权界的关注。
目前,国内已有50多种由各家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文集。但这个局面在今年7月被打破了,哈尔滨出版社在报上发表版权声明,声称已拥有《张爱玲作品集》的简体字中文版权。该声明称:《张爱玲作品集》之简体字中文版权已由其合法版权继承人正式授权哈尔滨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拥有该系列作品中国内地的独家专有出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相关出版物全部或部分文字及图片,任何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以及在互联网上以电子文本方式刊登张爱玲有关作品的行为,均构成对哈尔滨社著作权的侵权。所有在中国内地以图书形式非法出版、发行、零售相关作品者,必须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哈尔滨出版社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哈尔滨出版社还给国内十几家已出过或将要出张爱玲文集的出版机构打电话,告之他们停止出版。
据哈尔滨出版社称,张爱玲著作权继承人宋淇的夫人邝文美委托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代理张爱玲作品的著作权事宜,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将版权授予内地的一家文化公司,该公司现在又与哈尔滨出版社合作,哈尔滨出版社由此而获得了版权。
此事引起关注张爱玲作品版权人士的关注,并对版权归属产生疑惑。 就法律层面的问题而言,权威人士指出,张爱玲身后的版权问题是一个版权管理方面的特殊现象,但有一点可以质疑:邝文美权利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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